粤人考中心函[2007]1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7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81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建设厅文件《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59号),有关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分别按未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和已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 2007年6月25日上午9时起,7月27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7月27日。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7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7月2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8月9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8月15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四)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10月27日
|
9:0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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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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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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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0月28日
|
9:00 — 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①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②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③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3个: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
(3)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4)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①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专业未通过的,应当按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未通过的均按新大纲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律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②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③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④已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新设实务科目类别选报其中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我省从2006年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用A4纸自行下载及打印准考证。
(二) 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0元,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20元。
附件:1.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
(1)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与免考条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6月25日上午 9:00至 7月27日 下午17:00止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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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3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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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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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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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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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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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报送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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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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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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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8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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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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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7、28日
|
考试
|
2007年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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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之一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科 目 名 称
|
报考人数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房屋建筑)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装饰装修)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冶炼)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电力)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石油化工)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安装)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报考全科人数
|
|
报考二科人数
|
|
报考一科人数
|
|
报考总人数
|
|
注:此表在2007年8月9日前传真至省资格考试中心考务一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之二
(增考一个专业)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科 目 名 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报考总人数
|
|
注:此表在2007年8月9日前传真至省资格考试中心考务一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5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代码
|
科 目 名 称
|
代码
|
备注
|
50.
二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证
|
3.
考
3
科
|
建筑工程
|
11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2007年度新报考的考生,以及2006年度参加考试,没有科目合格和报考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3个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选择此类专业。全部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公路工程
|
02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水利水电工程
|
03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市政公用工程
|
08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矿业工程
|
12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机电工程
|
13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房屋建筑
|
01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2006年度参加考试,有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报名时选择此类专业。公共科目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实务科目按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电力
|
04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矿山
|
05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冶炼
|
06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石油化工
|
07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2006年度参加考试,有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报名时选择此类专业。公共科目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实务科目按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机电安装
|
09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装饰装修
|
1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50.
二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证
|
2.
考
2
科
|
建筑工程
|
11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全部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公路工程
|
02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水利水电工程
|
03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市政公用工程
|
08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矿业工程
|
12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机电工程
|
13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50.
二
级
建
造
师
资
格
证
|
1.
考
1
科
|
建筑工程
|
11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全部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
公路工程
|
0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水利水电工程
|
03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市政公用工程
|
08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矿业工程
|
1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机电工程
|
13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51.
二级 建造师合格证明
|
1.
增
考
专
业
|
建筑工程
|
11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全部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
|
公路工程
|
0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水利水电工程
|
03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市政公用工程
|
08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矿业工程
|
12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机电工程
|
13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