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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通知

时间:2008-4-14点击:2756次

汕府建通[2008]41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的布置,从3月31日起,我省正式开展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材料上报要求

  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 经“网上申报注册”进入“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建造师注册系统申报流程图”提示操作。完成“1”、“2”、“3”步后打印《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及《企业申请汇总表》。

  2、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经聘用企业核实并在相应的表格签名盖章后,按以上顺序与一份《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合订成册上报。申请材料在送复印件的同时应送原件查验。

  二、申请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汇总本企业申请人员后,于4月15日前上报。

  三、申请材料上报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室。

  联系电话:8561829;联系人:陈颖。

  四、以后每年的一、三、五、七、九、十一月的十日前是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受理时间,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建造师初始注册是一项任务重、要求严的新工作,各申请人在上网注册、各企业在上报申请材料前,应认真学习《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按时做好这项工作。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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