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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学术论文的通知

时间:2008-4-29点击:2775次

各位会员:

  根据市科协《关于举办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的通知》(汕科协[2008]9号)要求,市科协将于近期举办第四届学术年会,学会将挑选部分论文参加交流,请各位会员踊跃参与。参加交流者请按《通知》要求将论文及《论文评审表》等材料于5月15日前报送学会秘书处(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南附楼3楼,电话:0754-8572004),被市科协采纳参与交流的论文,作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关于举办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的通知》(汕科协[2008]9号)

汕头市建筑学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举办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的通知

汕科协[2008]9号

各市级学会、各区县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实施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中,充分发挥科协大团体的优势,为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搭建一个多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活跃学术思想,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年会主题

  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的主题为:“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汕头。

  二、学术年会的形式

  学术年会分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包括开幕式,听取大会报告;邀请有关专家作主题报告;挑选部分优秀论文在大会上进行交流。

  分会场由各学会自行主持,要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围绕学术年会主题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要求,结合相关学科发展的特点,组织科技工作者就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加强学术团体自身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为建设和谐汕头建言献策。

分会场活动的形式: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1.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学术成果展示等活动;
2.开展专题调研;
3.开展科技咨询和专业考察;
4.举办相关的科普活动。

  三、年会举办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初定时间:2008年11 月 6 日 。
地点:主会场(上午)设在汕头科技馆四楼科学会堂;分会场(下午)由各推荐单位自定。
参会人员:市科协委员,各市级学会理事长、秘书长,各区县科协主席、学会部部长,特邀嘉宾,论文第一作者,共约200人。

  四、参加年会交流论文的有关要求
(一)优先录用2006年4月 至2008年5月撰写、发表的论文,必要时可挑选2004 年后发表的论文作为补充。
(二)提交论文的作者,必须在论文评审表上填写论文摘要,重点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
(三)报送的论文必须用“四号宋体字”统一规格编排,打印清样稿A4纸一式二份,并发送至电子邮箱zhengda_n@yahoo.com.cn。同时注明类别(理、工、农、医、综合)。
(四)报送论文截止日期为2008年 5月 30日。

  五、年会论文的推荐和评审办法
(一)各市级学会、各区县科协负责所属投稿人论文的推荐报送工作,组织对论文进行审查和推荐,并在论文评审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既非市级学会会员、又非区县所属者,其论文可直接报送市科协学会部,由该部负责组织论文推荐。对已获省级(含)以上奖的论文不列入此次评审的范围。
(二)成立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论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论文。同时对录选论文编印成册,对优秀论文的作者将给予奖励。`
(三)本届年会有关事项将在汕头科普网(www.stkx.gov.cn)公布。投稿人可在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并到有关单位办理报名和投稿手续。请各推荐单位将参加年会论文和分会场的地点及活动形式等有关材料,于2008年5月 30日前报市科协学会部。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706汕头市科协学会部
邮编:515036
电话:8980943,传真:8980331
电子邮箱:stkx2006@yahoo.com.cn
联系人: 陈壮钦(理、工、综合) 陈淑君(医、农)

 

附件:
1. 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论文数额分配表
2.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论文评审表
3.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论文汇总表
4.汕头市科协第四届学术年会分会场活动情况表

 

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各有关单位,若有论文报送,请于5月14日前报送集团办公室。(汕头市华山路14号建安公司办公楼四楼,电话0754-8467970)

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